法律專欄Article
當事人因為共有人不出面分割困擾,洪律協助順利分割成功|共有物分割|分割協議|不動產專業律師|土地糾紛律師|民事律師|2026年律師推薦
【案件事實】
當事人因為共有人不出面分割覺得非常困擾…
【相關條文】
民事訴訟法第385條:
言詞辯論期日,當事人之一造不到場者,得依到場當事人之聲請,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;不到場之當事人,經再次通知而仍不到場者,並得依職權由一造辯論而為判決。
前項規定,於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,言詞辯論期日,共同訴訟人中一人到場時,亦適用之。
如以前已為辯論或證據調查或未到場人有準備書狀之陳述者,為前項判決時,應斟酌之;未到場人以前聲明證據,其必要者,並應調查之。
【捍衛權利】
共有物分割因為人數眾多,常常有共有人不出面的情況,所以「被告不出面難道就不能處理了?」是洪律師在共有物分割時最常聽到當事人問的問題,其實法律有規定被告不到場的情況,那就是一造辯論判決!本案洪律協助當事人順利完成共有物分割,完成多年心願。法律保護懂法律的人,你是蔚然要保護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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