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商品資訊
《逐玉》劇中,樊長玉與謝徵為了各自的目的協議「假結婚」,雖然在戲劇中是浪漫的開端,但在現實生活中,若遇到外籍配偶利用假結婚取得入境許可,來臺後隨即逃逸失蹤,對在臺配偶而言,這可不是一場戲,而是一場法律硬仗!
【假結婚涉及相關法律】
在法律上,婚姻的成立必須雙方具有「結婚之真意」。若僅是為了取得身分或入境許可而辦理登記,將面臨以下問題:
- 民法第988條第1項第1款:結婚不具備結婚真意者,無效。
- 民法第997條: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,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,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。
- 刑法第214條:明知為不實之事項,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- 入出國及移民法:利用虛偽結婚使外籍人士取得居留許可,將面臨強制驅逐出國及罰鍰。
【法律經濟及訴訟標準】
當在台配偶發現被騙,且對方早已「落跑」不知去向時,應採取以下步驟:
- 提起「確認婚姻無效之訴」
法院會審查雙方是否具備實質的夫妻生活。若對方入境後從未同居、隨即離家失蹤、或有事證證明雙方存有對價關係(如仲介費),法院通常會認定雙方欠缺結婚真意,判決婚姻無效。
- 離婚訴訟(備位聲明)
若無法證明「完全沒有結婚真意」,則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(惡意遺棄在繼續狀態中)提起離婚訴訟。因對方處於失蹤狀態,法院可透過「公示送達」方式進行一造缺席判決。
【律師小叮嚀HUNG&LIN】
在跨國婚姻案件中,許多在臺配偶往往在對方逃逸後,才驚覺自己成了他人非法打工的「跳板」。
律師建議當事人:若發現外籍配偶逃逸,第一時間應向內政部移民署及警察機關通報受難或失蹤。在提起法律訴訟時,應蒐集雙方對話紀錄、鄰居證詞(證明無同居事實)等證據。若婚姻被宣告無效,務必持判決書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撤銷登記,以恢復正確的戶籍狀態,避免影響未來再次結婚的權利。
律師建議大眾:婚姻非兒戲,切勿因一時私利或同情而協助他人辦理假結婚,否則不僅婚姻關係難以擺脫,更可能背負刑事責任,得不償失。
◼法律保護懂法律的人,你是蔚然要保護的人
◼若有相關問題,歡迎加入官方LINE詢問
◼LINE ID: @hcwlawyer (點我立即加入)
◼蔚然法律事務所|全國執業
◼代表號:0972-140-288/ 04-22210288
#律師推薦#台北律師推薦#桃園律師推薦#台中律師推薦#高雄律師推薦#南投律師推薦#彰化律師推薦#2026年律師推薦
#全國執行律師業務#律師事務所#蔚然法律事務所#洪嘉蔚律師
#民事律師推薦#刑事律師推薦#家事律師推薦#移民律師推薦#商務律師推薦#勞資律師推薦#土地糾紛律師推薦#不動產律師推薦
-
商品Q&A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