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法律專欄 > 開門做生意,一張告示就能免責?從連鎖咖啡業龍頭除草碎石砸車案,看企業經營者不可迴避的「場所安全責任」|消費者保護法|場所安全責任|

開門做生意,一張告示就能免責?從連鎖咖啡業龍頭除草碎石砸車案,看企業經營者不可迴避的「場所安全責任」|消費者保護法|場所安全責任|

  • 開門做生意,一張告示就能免責?從連鎖咖啡業龍頭除草碎石砸車案,看企業經營者不可迴避的「場所安全責任」|消費者保護法|場所安全責任|
商品圖像
  • 商品資訊

    許多企業經營者在規劃附設停車場時,常抱持著「只要不收費、有掛免責告示,客人的財產安全就與我無關」的傲慢心態。然而,縱使企業經營者有發出免責告示,法律上「企業經營者」對於場所安全與維護仍有一定之法律責任。

     

    【消費場所安全涉及相關法律】

    • 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: 企業經營者提供服務,應確保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,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。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,應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    • 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第 2 項: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,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。
    • 消費者保護法第 51 條:因企業經營者故意所致之損害,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;但因過失所致之損害,得請求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。

     

    【法院判決標準[1]

    (一)不負「保管」責任可以「疏於管理」

    停車場樹立的「不負保管責任」公告,在法律解釋上,僅代表雙方沒有成立民法上的「寄託、保管法律關係」。

    依據消保法規定,商家此時有義務在明顯處設立警告標示,但連鎖咖啡業龍頭於其所設停車場旁除草當時連一張公告都沒貼!這種場所管理上的重大疏失,直接剝奪了消費者「提早移開車輛、避免危險」的機會,最終導致愛車受損。因此,商家別想用免責告示賴帳,必須依消保法第 7 條負起全額的損害賠償責任。

    (二) 消保法重拳:加罰 0.5 倍「懲罰性賠償金」

    由於企業經營者屬於具備龐大資源、開門做生意的,卻對顧客在自身營業範圍內的財產安全如此輕忽。法院為了貫徹消保法「警惕企業經營者、保護消費者」的精神,除了判賠烤漆修繕費、代步費、手工洗車費外,更直接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51 條處分,加計 0.5 倍的「懲罰性賠償金」,實質上強制企業必須將消費者的安全防護,納入營業成本之中。

     

    【律師小叮嚀】

    • 給企業經營者的建議

    不論是連鎖龍頭還是地方小店,只要開放空間給客人使用,在進行環境清潔、園藝除草、外牆整修等高風險施工作業時,務必做到「主動排除風險」。否則一旦造成顧客財產受損,不僅免責條款被法院判決無效,還得面臨消保法懲罰性賠償的重罰,得不償失。

    • 給消費者的建議

    去大賣場、餐廳附設停車場,如果發現車輛莫名受損,只要損害是因為「商家的設施設備」或「商家主動安排的工程」直接造成的,不管告示牌中的內容企業經營者如何卸責,一律可以勇敢依法向商家求償。



    [1]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度簡上字第 102 號民事判決

     

     

    ◼若有相關問題,歡迎加入官方LINE詢問

    ◼LINE ID: @hcwlawyer (點我立即加入)

    ◼蔚然法律事務所|全國執業

    ◼代表號:0972-140-288/ 04-22210288

     

     

    #台北律師推薦#桃園律師推薦#台中律師推薦#高雄律師推薦#南投律師推薦#彰化律師推薦#2026年律師推薦

    #全國執行律師業務#律師事務所#蔚然法律事務所#洪嘉蔚律師

    #民事律師推薦#刑事律師推薦#家事律師推薦#移民律師推薦#商務律師推薦#勞資律師推薦#土地糾紛律師推薦#不動產律師推薦

     

     

  • 商品Q&A

    • 提問者稱呼
    • 手機
    • 留言內容
    • 驗證碼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