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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美之心人皆有之,但若沒看清合約,小心美夢變噩夢!2026年3月下旬,某連鎖醫美診所傳出無預警停業,受害者不僅療程被迫中斷,更崩潰的是:當初透過診所合作辦理的「第三方融資分期」,竟被要求繼續繳款。[1]融資公司主張「錢已給診所,債務在消費者」,這種法律切割術,消費者真的只能認栽嗎?
【分期貸款爭議涉及相關法律】
這類「三角關係」的法律糾紛,核心在於債權的移轉與抗辯:
- 民法第297條:債權讓與人(診所)或債權受讓人(融資公司)應將債權讓與事宜通知債務人(消費者),未通知者對於消費者來說債權人仍是診所,融資公司無權請消費者繳款。
- 民法第299條:債務人(消費者)於受債權讓與通知時,對於讓與人(診所)所有之抗辯,皆得以之對抗受讓人(融資公司)。
- 民法第254條:若診所遲延給付者,消費者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診所提供服務,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,得解除其契約。
- 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: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,應有合理之審閱期間。
- 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第1項: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,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,無效。
【實務判斷標準】
- 「抗辯權」之行使:根據民法第 299 條,既然診所沒提供療程(違約),消費者對診所的「拒絕給付權」,也可以用來對抗資融公司。
- 合約中的「不當限制」無效: 若分期合約中記載「不論診所是否倒閉,消費者皆須無條件還款」,這類條款因違反《消保法》的誠信原則及顯失公平,在法律上通常被判定為無效。
【律師小叮嚀HUNG&WU】
在「先享受、後付款」的誘惑下,消費者往往簽下一堆「債權讓與同意書」卻不自知。一旦發生糾紛,融資公司往往比診所更難對付,因為他們擁有專業的催收團隊與法律防線。
律師建議消費者:
1. 優先使用信用卡分期: 信用卡受銀行法規嚴格監督,有明確的「爭議帳款處理機制」,比民間融資更有保障。
2. 存證信函即時發出: 一旦診所倒閉,應立即寄送存證信函給診所與融資公司,主張「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」,正式通知停止付款。
3. 申訴管道: 撥打 1950 消保專線,並參與集體訴訟(消費者保護法第50條),透過團體力量要求融資公司負起連帶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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